高齡社會照顧興訟多?近三成調解委員有碰過
家總和法扶倡「家庭照顧協議」!線上開會嘛ㄟ通!
中華民國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家總)近年來觀察,長照家庭因照顧方式想法不同、費用分擔不均或醫療決策差異而有產生衝突的情況愈來愈多,因此在五月間針對全台367處鄉鎮市區公所「調解委員會」進行意見調查,回收137份有效問卷中,近三成(27.0%)表示有碰過照顧衝突案件;近八成調解委員自認了解長照2.0資源,但能正確回答長照2.0資源僅一成(10.2%)。家總秘書長陳景寧、法律扶助基金會(法扶)執行長周漢威今(17)日共同召開記者會,鼓勵國人多多利用「家庭照顧協議」線上服務,另也建議未來加強對調解委員有關長照2.0資源培力課程。今日也邀請曾使用「家庭照顧協議」線上服務的家庭照顧者梅子分享經驗。
照顧興訟日增,近三成調解委員有經驗,但僅一成孰悉長照2.0資源
家總於今年5/9-5/23間針對全國(含離島)367處公所調解委員會進行「對親屬長期照顧議題之經驗與看法」線上調查,總計回收共205份問卷,其中137位(66.8%)是現任調解委員。在137位調解委員中,有108位(78.8%)自認了解政府長照2.0資源,但明確回答長照2.0服務內涵僅11位(10.2%);在37位(27.0%)曾調解照顧爭議事件的調解委員中,有13位(35.1%)表示在調解會議中運用過長照資源。
細究照顧爭議調解事件類型,以「被照顧者(例如長輩)財產或資產分配問題(27.3%)」最多,其次是「照顧費用分配不公(25.0%)」、「照顧方式看法不同(15.9%)」、「長輩或晚輩未盡扶養義務(15.9%)」。平均每案有2.4項爭議問題,超過一半是財務問題。
臺灣即將進入超高齡化社會,照顧需求越高,照顧爭議事件進入調解甚至訴訟的機會也隨之增加。法律扶助基金會執行長周漢威表示:從111年6月開始,法扶基金會與家總合作推廣「遠距視訊法律諮詢服務」,提供長照家庭針對照顧相關議題進行線上法律諮詢服務。至今已有13縣市22個家庭照顧者支持據點加入此項服務,並成功服務33案,諮詢問題類型包括「扶養議題」、「監護/輔助宣告」、「遺產/繼承」、「債務/財務分配」等。
周漢威說,從本次調查結果發現,若強化調解委員對長照2.0政策的了解,引導家庭善用資源解決照顧問題,應可發揮部分減訟效果,對個人、家庭、政府都有幫助。高齡社會的長照問題愈來愈多,建議政府及早關注調解委員的長照資源培訓問題,家總與法扶也將貢獻己力,提供相關培訓課程。
家庭照顧者關懷專線0800-507272,國人可善用「家庭照顧協議」線上服務
家總秘書長陳景寧說,108年在法律扶助基金會(法扶)協助下,推出「家庭照顧協議」線上指引工具,民眾只要符合「有邀集家人談照顧的動機」、「了解被照顧者的失能狀況」、「家庭照顧計畫有改變的必要」、「至少有一位以上的家人願意共同討論」等四項條件,上網約花費十五分鐘九步驟,輸入失能程度、經濟條件等,就能夠自行盤點可運用的長照資源、評估資產與付費能力,最後列印可召開家庭會議的文件。在利用工具過程若有任何問題,也可以諮詢家庭照顧者關懷專線0800-507272有專業人員免費協助指導。近年來,家總已經透過這種方式協助許多家庭自行完成照顧共識與公約。
陳景寧說,家庭照顧協議線上指引工具比較適合「關係還好,有意願,有能力,但不知道怎麼談的長照家庭」,但對於不知道如何開口談的家庭,家總也自111年起與法扶及全國家庭照顧者支持據點合作,利用法扶的電話法律諮詢服務,可以有律師、社工協助召開線上家庭會議,例如今天出席的梅子當初就是自己在嘉義,哥哥在外縣市,律師及社工在台北經過兩次線上會議後,達成協議結果。
善用資源 首例成功召開跨縣市線上家庭照顧協議會議
記者會也邀請住在嘉義市的家庭照顧者代表梅子現身分享其長照雙親之經驗。兩年前,53歲梅子姐,未婚全職照顧83歲半臥床且有輕度失智的父親(現已過世),以及75歲重度聽障且患有中度精神疾病多年的母親。近30年獨力照顧的生涯,讓梅子姐身心匱乏,瀕臨崩潰,希望能重新找回自己的生活。
由於自己曾受過照顧服務員訓練,知道「長照2.0」,梅子姐運用居家服務、家庭托顧等服務,開始當個聰明照顧者。此外,也求助照顧者專線,盼透過家庭照顧協議,與住在外縣市的哥哥討論共同分擔照顧雙親的責任。
梅子姐回憶當初向家總法扶提出法律諮詢時,很多親友就覺得「我怎麼可以跟外人說」,「是不是要打官司」,「要撕破臉了」。後來在社工的陪伴與引導,加上法扶基金會律師提供諮詢服務,成功與哥哥對話,協議出二人都能接受的方案;也藉此與哥哥和解,甚至在爸爸最末段生活中,有哥哥的陪伴,圓滿走完人生。
避免家庭照顧衝突,不僅需要家人間互相理解與包容,適時地運用社會資源,開啟有效的對話,讓家更有愛。照顧者關懷專線0800-507272,由社工協助釐清家庭需求與照顧安排,開啟家庭照顧協議,連結專業法律資源,給予專業意見,線上嘛ㄟ通。
(本文摘自中華民國家庭照顧者總會112.08.17發佈)